离退休教职工办理如何办理“优惠证”和“优待证”?
厦门大学退休教职工办理“优惠证”、“优待证”须知
一.办证条件
凡我校退休教职工,均可到南光八号楼(206)室李老师处(电话2180865)登记预办理“厦门市退休职工公园、风景点门票优惠证”(以下简称优惠证)、“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”(以下简称优待证)。
优待证办证条件:拥有厦门市户籍;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。
优惠证办证条件:持本市户口的70周岁以下离退休人员。
二.办证所需材料及代办证时间
1.办理“优待证”者,需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。
另:身份证地址与户口地址不符的,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(本人页和户主页)一份;
2.办理“优惠证”者,需带退休证原件、身份证原件,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。
3.代办证时间:请申请人于每月20日之前(寒暑假除外),备齐所需材料交至我处,由我处集中办理。
三.说明
1.“优待证”由中共厦门市委、厦门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。
2.“优惠证”由厦门市离退休职工联合会下发。
3.两证办理均免费。两证在厦门市内各公园、景点的使用功能基本相同。目前,“园博园、天竺山”两公园对优惠证实行免购门票,对优待证实行优惠购票。
4.“优惠证”原则上只限本市使用。“优待证”厦门市以外城市可以使用,具体优惠情况以各地方文件要求为准。
5.“优待证”只可单位代为办理。“优惠证”可备齐所需资料,自行前往市离退联当场办理。
市离退联办证时间:每周二、四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3:00—5:30(夏时制)
每周二、四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00(冬时制)
市离退联办证电话:2079539、2104398
市离退联办证地址:厦门市体育东路95号市总工会大楼二楼206室。(公交站点:文化艺术中心站下车)。
6、原办理的厦门市老年人优待证(60岁)与现办理的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(60岁)在使用功能上完全相同。